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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發公告】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111年度人才培訓作業時程公告

【轉發公告】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111年度人才培訓作業時程公告

資訊公告

2021.12.16

 【轉發公告】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111年度人才培訓作業時程公告

工業局「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」因應產業發展跨足新興領域趨勢與人才缺口,優先培育高附加價值之關鍵技術與人才,提升產業人才質與量,強化產業實務人才培訓,促進就業並升級產業人才技術水準。

 111年度委託國立高雄科技大學,受理人才培訓開班申請作業及籌組課程評議作業,申請內容及規範如下:

一、申請單位之資格條件:

(一)申請資格

ü 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機關

ü 中華民國登記有案之財/社團法人

ü 中華民國登記有案之公/私立學校

(二)財務健全且有良好之紀錄

ü 如為公司機關,淨值(股東權益)應為正值

ü 3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,及未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,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

ü 非列為資策會拒絕往來廠商

(三)智慧電子人才培訓能量

ü 具備從事智慧電子人才培訓課程規劃與課程執行能力

二、申請應檢附之資料

(一)申請計畫函文(參考附件3)

(二)機關登記證明(*新單位請另繳基本資料調查表,參考附件4)

ü 公司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

ü 公立學校或機關檢附公函

ü 私立學校、財/社團法人檢附登記(立案)證書影本

(三) 報稅報表

ü 最近1年「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」影本

ü 公、私立學校等免稅機關請檢附免稅證明

(四) 計畫摘要書(參考附件1、2、5)

ü 紙本資料一份(請參考附件範本,膠裝封面粉紅色)

ü 電子檔寄至[email protected]

三、受理時程

自110年12月6日(一)起開始受理收件至111年1月11日(二)止,以交寄當日郵戳為憑

四、送件地點

(一)收件地址: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」(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)

(二)收件人:行銷與流通管理系 葉曉萍 副教授

(三)封面請標明「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人才培訓開班申請文件」


 主辦單位:經濟部工業局

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

執行單位:國立高雄科技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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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705-0076
02-2705-20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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